2015年12月14日10:19 來源:中國青年網
圖為事發現場。
圖為事發現場。
圖為事發現場。
據廣東電視臺報道,12月12日下午,在廣東省東莞市寮步鎮的坑口村發生了搶小孩事件。一名中年婦女死死拉住一名7歲的小男孩不放,并大聲呼叫:“還我小孩!”
男孩掙脫開這名女子之后,還跑進附近商店的廁所躲了起來,這名女子不罷休追了上去,還打傷了小男孩的真正家人。
前兩天,南京五大隊民警在執勤中發現,一輛電動車前后各帶了一個小孩,交警攔下準備對她進行處罰教育。南京交警五大隊民警強鵬告訴她,根據交通法第89條,電動車只能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而她帶了兩個屬于超載,有危險,需要處以20元的罰款。
11日下午3時許,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在紅光派出所見到視頻中小孩的家人,家屬正與游樂園商家及商場管理方協商處理。對于這一悲劇,事發游樂園現場多名商家表示,目前正處于假期,家長帶孩子游玩時應當尤為重視安全,相關游樂園商家也應做好防護措施。
據陽山縣政府昨天通報,4月23日下午5時許,陽山縣青蓮鎮南塘村委會3名小孩在山沖游泳時出現意外溺水,被緊急送往青蓮鎮衛生院搶救無效后死亡。接報后,陽山青蓮鎮派出所民警、青蓮鎮黨委書記、鎮長等鎮干部、南塘村干部及縣公安局和公安消防大隊有關救援人員,陸續趕往現場搜救。
11月23日上午,臥龍大橋北路口,一名4歲的小孩突然跑向馬路中間,被一輛正好經過的自行車撞倒在地,摔得頭破血流,所幸小孩傷勢不重,并無生命危險。值勤民警溫馨提示,看護小孩的家長,在外出游玩過馬路時,一定要抱起或拉緊小孩的手,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家長一心想著救孩子,當時也沒來得及確認司機,而肇事司機直到現在也沒露面,只是讓一名家屬來處理相關事宜。
今晚21時40分許,邳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緊急協查通報稱,24日18時許,邳州市運河街道發生一起刑事命案,犯罪嫌疑人徐增志 (男,1969年11月11日出生,邳州市運河街道人)在逃。
一輛滿載乘客的公交車上,一名2歲左右小孩哭鬧不停。14日,雷女士向東楚晚報打來求助電話說,她受傷一個月后,打人者都沒來看望一下,她希望找到打人者,還自己一個公道。接警的老下陸派出所王警官告訴記者,“雷女士說打人者當時給了她100元。
過敏是寶寶接觸一些東西如食物、花粉、塵螨、貓狗毛等刺激后,機體表現出的過激反應,引起寶寶過敏的物質,醫學上叫做“過敏原”。
前日下午5點半,幼兒園放學時間,沙區楊公橋附近的幼兒園2名小朋友在回家路上打打鬧鬧。不料,為了護子,雙方家長卻動起了真格。
小孩玩網游20天花三萬六能要回來嗎?
“這誰家的孩子,在公交車上沒有一點規矩,太不像話了!”7月31日,有市民向映象網反映,鄭州86路公交車上一個小女孩在車廂內跑來跑去,十分危險。
一些老西安人小時候都有過徒手爬城墻的經歷,昨日下午,記者在順城南巷看到,許多孩子還在延續著這曾經的游戲,家長表示,自己小時候就這么玩,所以應該沒什么大礙,不過一些專業戶外運動愛好者表示,如果孩子從上面摔下來,還是很危險的。
昨日上午,一輛小轎車在中山南路和解放路交叉口被執勤交警攔下,原因是該車前車牌被餐巾紙遮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