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17:35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2月25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25日)上午,對方是民,也就是方舟子,與崔永元互訴名譽權糾紛案進行二審宣判,終審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方是民、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構成侵權,判令雙方各自刪除幾十條侵權微博、在《新華每日電訊》、騰訊微博網站首頁,連續二十四小時,向對方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對方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訴訟合理支出分別是四萬五千元。
從2013年9月兩人因“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展開論戰,逐漸升級,各自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若干微博言論。到去年1月,雙方到法院互訴侵犯名譽權,都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刪除微博、賠禮道歉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方舟子向崔永元索賠32萬多元,崔永元反訴索賠67萬多元。再到一審、二審,終于可以塵埃落定。法院判決理由是什么?能否簡單地看待各打五十大板?雙方有什么觀點?
本案最主要的爭議焦點就是,雙方所發布的微博內容是否構成侵權及原審判決對于具體侵權微博的認定是否適當的問題。從始至終,直至二審宣判,雙方的觀點還是強調,構成侵權的是對方,自己只是回應。
方舟子的代理律師說:“這個事情的發起應該是崔永元一方引起的,方是民本人只是對崔永元參與該話題的討論提出了一定的質疑和批評,而引起了崔永元本人的惱怒,事后的事情衍生到并不是對話題的討論,而是對方是民的人身攻擊上?!?/p>
而崔永元的代理律師則再次澄清,崔永元發微博的真正目的?!靶枰吻宓氖?,崔老師的意思并不是認為轉基因食品安全性有問題,他一直認為,轉基因食品有沒有問題,本身科學還有爭論的,沒有定論的時候應該告訴老百姓,我這個東西是轉基因的,那個東西不是轉基因的,起碼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他是基于這些目的發布的微博,并不是說他就是一個“反轉(基因)人士”方是民就是一個“挺(轉)人士”其實不是這樣子?!?/p>
二審判決對此爭議焦點進行了詳細分析。
審判長分析:“崔永元在其微博中使用“公開無恥”、“天生下流”、“流氓肘子”、“人渣”等有明顯人格侮辱性的言論辱罵方是民,或是夸大或歪曲事實,稱方是民“坑蒙拐騙都干過”、“網絡流氓集團的頭目”、“黑基金都黑到家了”均已經脫離了基于公共利益進行質疑、駁斥、不同觀點的范疇,構成侵權,方是民在對該侵權言論進行回應時,同樣使用了“坑蒙拐騙”“臉皮奇厚”等用語,結合上下文的語氣,進行整體分析,方是民也是借這些用語對崔永元進行人身攻擊?!?/p>
二審法院認為雙方上訴認為所發微博不構成侵權的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駁回了方舟子、崔永元的上訴,維持了原審判決。對此終審結果,雙方均不滿意。
崔永元代理人:“對這個判決結果我們表示比較遺憾,估計崔老師也不能接受,因為他一直認為,他跟方是民的主觀惡性是不一樣的。”
方舟子代理人:“對這個結果我們當然表示一定的遺憾。這個判決的尺度,我認為在賠償這塊,應當是有所區別的,而不應當按照平均的原則來分配。”
判決要求崔永元賠償方是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三萬元,訴訟合理支出一萬五千元,而方是民賠償崔永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萬五千元,訴訟合理支出兩萬元,雖然數額總數都是四萬五千元,但是審判長李曉龍強調,不能簡單地認為各打五十大板。“不能簡單地按最后數額判斷各打50大板,因為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訴訟合理支出體現了不同的功能。判決書已經給出了答案。”
審判長在接受采訪時,再次強調了發表微博言論的原則。
審判長指出,應該秉持客觀和理性的態度,以就事論事為原則,采用文明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尤其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身份很特殊,往往他們的言論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更要求他們要謹言慎行,尤其在目前的網絡環境下,作為公眾人物,更應當提升自己的言行標準,為凈化網絡環境空間作出表率。如果采用相互抹黑揭短,進行人身攻擊的這種方式,不但無助于問題的解決,反而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會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這種情況應當要避免。
據報道,近日,崔永元簽名的璞谷塘商城已經悄然上線,主打非轉基因食品,在商城首頁有一個大大的崔永元頭像。
日前,名為“璞谷塘商城”的生鮮電商網站悄然上線。近日,崔永元簽名的璞谷塘商城已經悄然上線,主打非轉基因食品,在商城首頁有一個大大的崔永元頭像。
崔永元雖然近些年逐漸淡出視野,但每次出現都能掀起一番波動。崔永元原本是央視名嘴,早期的《實話實說》《小崔說事》都給觀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月22日,崔永元在大連舉辦的食品安全懇談會上再談轉基因,他更直言自己對主持人行業恨到了一定程度。
1月22日,崔永元在大連舉辦的食品安全懇談會上再談轉基因,他更直言自己對主持人行業恨到了一定程度。
近日,鄧州一男子多次到醫院盜竊病人治病保命的血汗錢,鄧州警方通過網絡發布協查令,崔永元等名人也轉發消息,最終蟊賊在廣東落網。鄧州警方經過縝密偵查,最終確定此蟊賊是鄧州市董某(41歲),但此時董某已在鄧州銷聲匿跡,不知去向。
近期,知名媒體人崔永元以“說臟話”為由,在微博上掛出數十幅微博認證學校為中國農業大學的網友微博主頁截圖,引起該校部分學生的抗議和憤怒。
崔永元帶領無知群眾攻擊農大做科研做實事的科研人員,怎么不是惡勢力?
人有無知的權利,我們說捍衛一個人說話的權利,并不只捍衛他說正確話的權利,也包括他說錯話的權利。
一審法院判定兩人都構成侵權,互賠損失。兩人不服,均提起上訴。昨天上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兩位主角均未到場。
兩人不服,均提起上訴。
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人民陪審員張本正今天表示,崔永元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較高,法院綜合考慮其公證的必要性、律師的工作量等因素后,酌定方是民賠償的合理費用比崔永元賠償的多一些。
備受關注的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侵權案今日宣判,法院作出整體判斷,認為崔永元和方是民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具有人身攻擊的系列微博言論,均構成對對方名譽權的損害。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海淀法院今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原告(反訴被告)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與被告(反訴原告)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
6月8日下午,崔永元通過微博對文革期間的珍貴文獻母帶的保管方式作出質疑,稱:“這些珍貴的文獻母帶存放在中國唱片總公司庫內,政府投資上億元做數據化處理。隨后,崔永元再次發布微博,對參與此工作的中日合資公司的工作人員的國籍身份也提出質疑,認為該公司承擔這項業務違規違法。
6月8日下午,崔永元發布微博稱,中國唱片總公司把一批珍貴音像資料交給中日合資公司,目的是做數據化處理。在他發出的圖片中顯示,絕大多數為文革時期音像資料,包括周恩來、鄧小平、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陳伯達、柯慶施在不同場合的講話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