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4日09:55 來源:廣西新聞網
庭審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周隆富 攝
女子利用天津爆炸網上行騙一案在防城港開庭審理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發生爆炸事故后,防城港的楊某發布虛假微博,并獲得3739名新浪微博網友共計3856筆“打賞”,總金額為96576.44元人民幣。13日上午,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8月13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楊某(女,無業)在網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后,通過手機登錄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發布了一條虛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剛剛打他電話關機,打他公司的電話也沒有接,我一個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虛假微博發布后,獲得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當天凌晨3時許,楊某又通過該微博賬號發布了第二條虛假微博,稱還是沒聯系上爸爸,其母親也已經去世。之后楊某了解到,發布長微博可以獲得網友“打賞”,便產生了發布長微博騙取網友“打賞”的念頭。
當晚10時,楊某又在其微博上發布了第三條虛假微博,包含“今天在醫院里見了他最后一面,我和他說,我會好好努力,明年考上一個好大學”等內容,這條虛假的長微博發布后再次引起了眾多網友關注,并獲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網友共計3856筆“打賞”,總金額為96576.44元人民幣。
2015年8月14日,楊某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報案稱,其在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被盜,經民警網上核實,確認楊就是“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賬號使用者并將其控制。
案發后,楊某新浪微博賬號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員關閉,并凍結該賬號收取的款項,2015年8月18日,3856筆“打賞”款已全部退還各網友。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發布虛假微博內容騙取網友打賞,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楊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無異議,并當庭表示認罪和悔過,請求法庭從輕判處。
庭審活動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記者周隆富 通訊員招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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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青島騰信汽車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舉辦的一場車輛拍賣會。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車輛之所以拍賣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是因為這些車或擋風玻璃破碎,或車身漆面受損,無一完好。
此前,官方媒體報道,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檢察機關積極介入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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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天津港消防支隊犧牲消防員的家屬介紹,天津港消防支隊目前確認犧牲的消防員已被追認為烈士,并每人獲賠2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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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損房屋處置進入實質階段。記者8日從天津濱海新區政府獲悉,對于選擇收購房屋的業主,收購價格將按照房價的1.3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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