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24日10:57 來源:澎湃新聞網
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國打出重拳。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從此類案件的立案、起訴、審判,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等方面出實招,打擊該類犯罪活動。
這些措施有哪些亮點,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澎湃新聞就此采訪了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北京師范大學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
犧牲便利,但可基本杜絕詐騙成功
通告提出,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柜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后到賬。
“就這一招就可以大大提高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效率,極大減少該類犯罪的發生,保護公民財產不受損失。”左曉棟說,從目前的案例來看,受害者基本上沒有在24小時后才發現受騙的,往往是錢轉出去后就發現受騙了。出臺這一措施,受害者即使受騙,也可以在足夠多的時間內報案處理,把轉賬撤回。
不過針對上述舉措,不少網友指出轉賬24小時到賬,會影響日常生活。這樣的問題該怎樣平衡?左曉棟說,安全與效率本身就有一個平衡問題,那就看哪個問題更加突出,就目前情況來看,24小時之后到賬能夠極大挽救電信詐騙帶來的損失,甚至可以說基本上杜絕詐騙成功的可能性。“它確實是犧牲了一部分人的便利,但保證了安全,我認為是值得的。”
解決電信網絡詐騙立案難
根據通告,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公安機關要主動出擊,將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依法立為刑事案件。此外,公、檢、法部門要依法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判。
左曉棟說,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方面太泛濫,另一方面對其偵破有難度,它不僅要耗費相關部門極大精力,而且很多案件是跨國、跨境犯罪,偵查更有難度。老百姓受騙后,不僅錢款難以追回,一些案件連立案都很難。但通告提出,不僅要求立案,而且要快偵、快審、快判,這表明了中國嚴打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重拳整治此類犯罪的態度和決心。
實名制有利提高追蹤溯源能力
在涉及電信企業方面,通告提出要嚴格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確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電話實名率達到96%,年底前達到100%,否則一律予以停機。
左曉棟指出,這一措施是為了提高查處犯罪分子的追蹤溯源能力。“在以往,即使一個人使用電話實施犯罪行為,因非實名制,很難找到他本人信息,而全部實名制后,就減少了這一阻力,有利公安快速偵查。”
保護個人信息應出臺司法解釋
在個人信息方面,通告提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獲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對泄露、買賣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
左曉棟指出,這只是一項原則性的規定,并不能解決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通告就此未提出具體措施。
他說,電信詐騙頻頻得手的原因在于其掌握了被害人的詳細信息,實施的是精準詐騙,比如你買了房,剛登記裝修公司的電話就來了,你剛生了個孩子,推銷奶粉的就來了。這是因為個人信息保護中還有很多不到位的問題,一些互聯網企業大量收集公民個人信息,它到底收集了哪些信息,收集的這些信息又用作何處,公眾都不知情。
2015年8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對非法出售、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處罰,其中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最高刑為三年。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說指出,在嚴打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形勢下,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最高法應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對上述規定中,什么是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進行明確,比如導致被害人死亡、自殺,團伙作案,多次作案,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等。
今年以來,我國多個省區市連續發生“虛假投資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危害群眾財產權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和社會安定。
11日,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通報偵破一起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近年來,犯罪嫌疑人柏某某通過網絡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出售自己研發的釣魚詐騙平臺。
平頂山警方通過嫌疑人轉賬使用的銀行卡,輾轉數地,成功摧毀該詐騙團伙,搗毀詐騙窩點一處,抓獲嫌疑人14人,凍結涉案資金150余萬元,查獲贓款7萬余元。最終,商丘警方輾轉陜西、海南、北京、江西、江蘇、浙江等多個省市,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62人,查獲公民身份信息5000余萬條,破獲詐騙案件600余起,涉案金額500余萬元。
近年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愈演愈烈,不僅嚴重侵害了群眾財產安全,也引發了像山東“徐玉玉”案這樣的生命悲劇,近日公安部也披露了打擊治理電信網絡犯罪專項行動的相關情況。工信部嚴格實行實名制,建設使用全國詐騙電話防范攔截系統,共處置涉嫌詐騙電話號碼1184萬個。
(原標題:三年千余名電信詐騙犯被江蘇法院判刑,三成案件主犯是臺灣人) 2014年,中國臺灣地區居民蔡某等人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市設立詐騙窩點實施電信詐騙活動。據江蘇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省法院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627件,生效判決人數1461人,涉案金額2.7億余元,挽回經濟損失近8000余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律標準,統一執法尺度。
詐騙老年人、在校學生等將從重處罰;詐騙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可判刑,超50萬元最高判無期;發布的詐騙信息網頁瀏覽量超5000次,可判3-10年;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該《意見》明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暨深入推進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23日在京召開,就進一步深化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進行再部署、再推進、再落實。
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民警押解下走下飛機(9月2日攝)。近日,129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大陸51人、臺灣78人)乘坐中國民航包機被公安機關從亞美尼亞帶回,涉及中國大陸10多個省份的一批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成功告破。
記者29日從海南省儋州市政府獲悉,該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一年間,共打掉地域性團伙7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76名,繳獲和凍結贓款近千萬。
在電信網絡詐騙案中怎樣有效防止被騙資金外流?如何跑贏詐騙犯?公安機關提示:切斷犯罪團伙的資金流,使其無法獲取事主被騙的資金,是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減少群眾損失的有效途徑。
近年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問題日益突出。為貫徹國務院的決定,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做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打擊治理工作,銀監會近日印發《關于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對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梳理完善業務流程,提升內控水平,切實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不斷強化行業自律,嚴格落實社會責任。
據了解,此次行動是洛陽警方首次跨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歷時46天,行程2萬余公里,抓獲涉案人員41名,繳獲電腦、手機、銀行卡等一批涉案物品,共凍結涉案資金1500余萬元。
案發后,該市公安局立即啟動合成作戰機制,通過對涉案資金流、信息流進行深入分析研判,最終確定案件系同一伙嫌疑人所為,犯罪窩點位于柬埔寨金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