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3日16:02 來源:京華時報 查看原文
44歲的張某幫在校女大學生小麗(化名)介紹實習單位,事成之后兩人和朋友一起聚餐,張某和小麗都喝了酒,酒后張某以招待所可以免費居住為由,將小麗帶到了門頭溝區某招待所內并強奸了小麗。昨日,記者從門頭溝檢察院獲悉,張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0歲的小麗是北京某高校的大二學生,今年8月份,小麗想找一個單位實習。小麗不是北京人,劉某幫忙聯系了朋友張某,張某答應可以幫小麗介紹實習單位。
8月26日,張某說實習單位的事已經辦妥,邀請小麗晚上和他的幾位朋友一起聚會用餐。當晚,小麗和張某和張某的幾位朋友,在護國寺附近的飯店吃飯,酒桌上張某和小麗都喝了酒。
小麗回憶說,張某說實習單位已經辦好了,實習單位的一位朋友邀請她第二天一起見面。張某說,有一個招待所可以免費住,邀請小麗一起住在招待所,第二天再一起赴約,小麗答應了。
據該案承辦人介紹,26日晚上,小麗和張某兩人打車從護國寺附近到門頭溝區的一個招待所內,兩個人住在一個標間內,在招待所內張某強奸了小麗。
小麗回憶,她當時已是嚴重醉酒,僅有的記憶是從自己醒來之后。凌晨醒來后,小麗發現自己沒有穿衣服,床單上有血跡,張某睡在屋內的另一張床上。小麗說,她意識到自己被張某強奸,張某醒來后一直向她道歉。她立即聯系同學,在同學的陪同下,到醫院做了檢查,提取了體液,并報警。
承辦人介紹,張某今年44歲,北京市西城區人,“張某不否認兩人發生性關系,但稱小麗曾挑逗他,兩人才發生關系”。承辦人稱,據雙方的供述綜合認為,嫌疑人的辯解不成立。承辦人解釋,醉酒或者藥物麻醉屬于強奸犯罪常用手段。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利用被害人處于醉酒狀態下,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侵犯了婦女性自由權利,其行為構成了強奸罪,應依法予以逮捕。
昨日,記者從門頭溝檢察院獲悉,張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夜晚,一男子駕駛摩托車行至新密市滎密路與米村鎮區大道丁字路口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男子連人帶車摔倒在地,昏迷不醒。8月14日晚上9時36分,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報警,在滎密路與米村鎮區大道丁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接報后,及時查獲張某及涉事車輛,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尋釁滋事的張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1000元,對制作辱罵標語的鈕某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300元。
辦案民警掌握情況后,經過視頻追蹤、和蹲守伏擊,最終在本月19號,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據了解,嫌疑人張某今年26歲,單身,文化程度只有小學,從老家出來后,跟著家里人做外賣生意,平時主要負責送外賣。
在視頻網站上發布視頻并欲集結非法改裝摩托車人員深夜飆車,并在圖片上寫“今天挑戰洛陽交警”。劉中民提醒,為了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門將持續嚴查駕駛非法改裝摩托車飆車的行為,希望廣大摩托車愛好者能安全駕駛,不做違法行為。
20歲的女“大仙”張某上演“佛上身”的戲碼,鼓動他人拿錢“供佛”以保平安。官渡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張某以“供佛”為名收取梁女士巨額錢款,其虛構了梁女士面臨“血光之災”的事實,同時,隱瞞了未去外地“供佛”消災的真相。
保護令裁定作出后,張某的行為不但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變本加厲,繼續對劉某進行語言威脅,甚至對承辦法官進行威脅。在張某被公安控制后,法官依法對張某進行了訊問,告知其行為已違反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并對其進行了訓誡,責令其具結悔過。
黑車司機張某在搭乘一位外籍留學生前往北京師范大學時,因其面容姣好起了色心,對被害人進行猥褻。在阿麗莎講述被猥褻經過時,張某發動轎車逃離現場,路人幫助被害人在現場及時報了警。
據正義網報道,女子不甘做小三,逼男子離婚不成反將男子殺害后埋尸,隨后若無其事竟獨自一人前往海南游玩數日。隨后陳某開車將張某載到福建省漳浦縣七星海邊,此時,張某醒來,后兩人又不斷因張某是否離婚之事發生爭吵。
剛剛離婚3個多月,廊坊霸州市男子張某竟以2.5萬元的價格賣掉了5個月大的親生兒。據介紹,廊坊霸州市女子秀秀(化名)幾年前與男子張某結為夫妻,婚后兩人育有兩個兒子。
婚約雖然已經取消,但太康縣張某卻拒不退還彩禮。因張某拒不退還72594元彩禮,2014年年底,李某向太康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次開庭時,張某當庭認罪、悔罪,退還全部彩禮,取得了李某的諒解。
因沒拉手剎,女司機張某下車后被自己的車碾傷,保險公司認為司機不在保險范圍而拒賠。保險公司認為,張某本人既是駕駛人員,也是受傷人員,張某不是車下的“第三者”,不屬于三責險賠償范圍。
近日,一段女子在成都東站打工作人員的視頻曝光。2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鐵路公安處了解到,3月25日19時許,違法嫌疑人張某在成都東客站準備乘車前往貴州省遵義市。經過全面調查取證,查明了違法嫌疑人張某毆打他人的事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對違法嫌疑人張某給予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經調查,張某以前有過三次盜竊前科,目前,張某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市公安局沁園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經過調查,將2名酒后尋釁滋事人員張某、楊某依法行政拘留。經民警現場初步調查,張某、楊某二人當日在酒店參加朋友聚會并飲酒。目前,張某二人已被沁園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張某是名“癮君子”,一次連續多天吸毒后,張某的精神出現了幻覺,竟將家中的天然氣軟管當成“冰壺”剪開吸食,結果引發了爆炸。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對該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張某因爆炸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