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網9月6日訊 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電驅動的車輛歸為摩托車,這種說法“連累”到了此前備受爭議的電動車,這是否意味著,這些大量的電動車將作為機動車來管理?盡管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家否認了這個說法,但輿論和民間的爭論還是很多。那么蕭山的商家和消費者在說些什么呢?今天,記者來到了城區某電瓶車大賣場。
這位店家經銷電瓶車已有五年了,他告訴記者,這幾個型號的電瓶車都是35碼以上的,就算是這輛最輕巧的“北極星”也是在20碼以上,對于電動車是否將被限制的爭論,大家也是有所耳聞。
采訪中,記者遇到了這位陪妻子挑選電動車的王先生,他表示,車的速度和電池續航能力會是自己選擇時考慮的標準。王先生告訴記者,如果想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限速還是得先治人。
記者在路上也隨機采訪了幾位騎電瓶車的市民,“這么慢的速度還不如走路來得快”其中一位市民說。但也有市民表示出了擔心,還是希望有關部門早日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按機動車管理,以便減少對道路上騎自行車人和行人的安全威脅。
隨后,記者聯系了區交警大隊,對方表示,目前區尚無應對新國標的配套措施出臺,其他的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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