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場星報報道,本月1日起,最新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開始實施。新國標規定,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車將“被升級”為機動車;而在車窗玻璃上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的將無法通過年檢。
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尚需時日
“我騎電動車就是因為比自行車快,比私家車用得方便,相關的費用也比較低。如果時速超過20公里就要算成機動車,那以后還該不該騎啊?”在省城街頭,當被告知新國標已開始實施時,市民大多表示不知情。
不過,雖然新國標已實施3天,記者從省城一些電動車商家處了解到,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車依然銷售火爆。“你看這種車,相當于電摩,時速最快可以達到40公里。”在省城南一環的一間電動車商鋪,老板極力向記者推薦一款電動車。
既然被歸為機動車,那以后騎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車要不要考駕照?喝了酒騎電動車算不算酒駕?昨天下午,記者從合肥市交警支隊獲悉,目前,合肥市的相關政策還在商討中,真正將時速超20公里的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尚需時日。
車貼膜:不得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新國標不僅提高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要求,同時對遮陽膜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標準規定,駕駛員的駕駛可視區(前擋風玻璃及駕駛人駕駛時用于觀察后視鏡的部位)的可見光透射比應不低于70%,所有車窗玻璃不得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合肥騰飛汽車維修服務公司的資深汽修師傅徐照根告訴記者,車窗玻璃可見光透射比較低會影響視覺;鏡面反光遮陽膜也會造成視線誤差,安全隱患很大。
“現在汽車美容店已經不會為車主貼鏡面反光膜了。”一家汽車美容店老板告訴記者,為了防曬,大多數車主更愿意選擇深顏色、透光率低的車貼膜。“深色通不過,那車主自然會買淺色的,不會有太大影響。”(李皖婷)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