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6日電 日前,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監會公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大病保險制度建設正式進入公眾視野。有分析認為,該《指導意見》的公布,意味著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將得到有效緩解,而這一指導意見的實際意義,商業保險的引入是否會影響醫保資金的安全,以及政策何時才能落地等問題也成為公眾關注焦點。
9月5日,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董克用在做客中新網財經視頻訪談時表示,大病保險政策真正落實到老百姓頭上,在“十二五”期間應該沒有問題。同時他認為,大病保險可根據貧富差距區別對待。貧困人口如果無法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可以采用社會救助,而富人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險之上根據需要購買商業大病醫療保險。
問:大病保險錢從哪來 是否將增加民眾負擔?
答:不會加重民眾負擔 商業險和政府出大頭
此前六部委公布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我國將建立大病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給予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
對于大病保險會不會加重民眾負擔的擔憂,董克用表示,“暫時看不會,政策希望從那化出一部分,化出那部分大部分是政府,占的是大頭,所以說暫時不會,但不是說永遠不會。”
董克用稱,“費用并不是讓老百姓個人交,主要從我們城鎮居民和新農合結余部分中化出來一部分來給商業保險公司來搞。對于新農合,對于城鎮居民,我們各地不一樣,這個補貼額各地不一樣,但是有一點是共同的,都是政府出了大頭。”
董克用解釋說,比如去看門診醫療,費用必須達到一定額度才能計入大病,在現有的醫保政策下可以通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保險報銷。而現在在這個比例之上,在這個補償之上又加了大病醫療保險,實際上就讓這兩個制度覆蓋的老百姓有二次報銷,二次補償,這對老百姓減輕了負擔,得到了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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