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安部發布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同時,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發布了《關于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24號)。其中,關于校車駕駛人管理的規定和124號令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23號令中的其他規定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規解讀
1 取消“過井蓋”單邊橋項目
【新規】
新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取消了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后,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
【解讀】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此前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
通過調研發現,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為提高考試的實用性,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一是簡化了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移庫要求。二是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調整至實際路考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
此外,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防止考生以標桿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實際場景。
2新增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
【新規】
新規定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知識,仍作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加深駕駛人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記憶。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另外收費。
【解讀】
北京東方時尚駕校負責人介紹,目前,科目一的考試依然是考核學員的基本駕駛常識、法律法規、簡單機械原理等。其中也包括安全文明駕駛的內容。這些東西通過死記硬背,學員一般都能通過科目一考試,有的甚至還能拿到滿分。但安全文明駕駛內容在學員沒開過車、沒有駕駛體驗前就考試,實際效果不好。
此次修訂后,科目一中那些需要死記硬背的法條、理論依然不變,在第一次考試時考察。安全文明駕駛的內容則放置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這樣可以結合實際道路駕駛情況加深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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