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好:
我叫焦慧,是鄭州市公安局紫云社區民警。2001年3月參加公安工作,2002年5月到二里崗派出所工作至今。2007年10月接管紫云社區以來,因工作成績突出,我先后被評為全省優秀人民警察、河南省首屆十佳社區民警、鄭州市十佳社區民警、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并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
在本職工作中,我不僅僅是格式化的012736號民警,還被社區群眾親切地叫做“小喇叭”。說起這個特殊“稱號”,還得從汶川大地震說起。當時我正在派出所開會,強烈的震感過后,我第一反應是拿起隨身的小喇叭趕到社區,播報關于地震的消息,穩定群眾的不安情緒。事后,有位群眾對我說:“當時覺得天都塌了。后來聽見小喇叭,知道你來了,就有主心骨了。”從此以后,“小喇叭”就在社區群眾中叫開了。
2007年,我剛分管紫云社區的時候,社區治安狀況比較混亂,社區內19棟樓3600多名居民,一半是拆遷戶,一半是租房戶,人員構成復雜,流動性強,相互之間戒備心理強,溝通少、矛盾多。我每天帶著小喇叭,走東家,串西家,白天防范服務,晚上巡邏守護,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紫云社區由原來的“高發案社區”變成了“零發案社區”。在2008年的民意調查中,紫云社區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都是100%。
只有和群眾交心,群眾才會和你貼心
在工作中,結合社區實際,我嘗試使用“人員分層次服務法”,就是將住戶分為依靠對象、幫扶對象、關注對象和管理對象,其中依靠對象包括社區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幫扶對象有低保戶、殘疾人、五保戶;關注對象是社區里的兒童和老人;管理對象重點是轄區內有劣跡的人員。針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用我的誠心、耐心和熱心去換取他們的放心,使自己真正融入到社區群眾中去。對依靠對象,每月召開防范工作會議,通報本社區及周邊社區的最新發案特點,明確防范重點,進行業務指導;不定期開展活動,如春節前邀請書法愛好者開展“送春聯、送吉祥”活動、“三八節”組織附近小學學生進行慰問演出、聯系醫院大夫到社區義診等,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對幫扶對象,除了日常服務外,每逢節日還協調社區、物業為他們辦好事、辦實事,送“愛心”上門。對關注對象,在孩子們寒暑假期間,組織集中學習、活動,協調社區免費開辦英語課等,既解決了家長的后顧之憂,也有助于孩子的成長。我還將25名80歲以上老人登記造冊,凡有老人過生日,打個電話、送張賀卡,給他們送上問候和祝福。對管理對象,主要是在思想上尊重他們,生活上幫助他們,多找他們身上的閃光點,幫助他們重拾生活的信心。
轄區12號樓住著一個兩勞釋放人員,他叫劉宏偉。他左眼殘疾,還有一個上小學的女兒,每天都在為生計發愁。他既是我的管理對象,又是我的幫扶對象。為了讓他徹底擺脫犯罪思想和困難的生活,我先幫他申請了低保,又辦好了殘疾證,還給他找來一輛舊三輪車,并和物業商量,讓他在社區里賣早點,給他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保障。起初,劉宏偉生意不太景氣,找到我說不想干了,我給了他100元錢,表示“賠了錢算我的”,但一定要堅持下去。現在,劉宏偉通過賣早點積攢了一些資金,生意越做越火,日子越過越好,而且還成了我的義務巡邏隊員。
得到群眾的認可,是我最大的滿足
或許有的社區民警在工作中會有這樣的困惑:到社區去干什么呀?給人家送東西,可能不稀罕;天天去,說不定人家還會煩。通過兩年來的工作,我認為和群眾打交道,更多的時候,他們并不需要我們物質上的饋贈,而是煩心時一句開導的話,困難時一雙援助的手,無助時一個善意的行為。為此,我總結出了“社區工作三原則”,就是無論身份高低,都要高看一眼的“尊重原則”;無論年齡大小,都要求教問計的“學習原則”;無論男女老幼,都要以心換心的“理解原則”,通過這三個原則,真正實現和群眾心靈上的溝通,實現警民之間的感情共融和思想共鳴,從而獲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社區8號樓住著一個叫曲恒的孩子,整天游手好閑。通過走訪了解到,曲恒是十年前母親離異后帶著他來到現在這個家的,一家人就靠父親蹬三輪,母親賣地圖生活。由于曲恒不爭氣,他母親見到他不是打就是罵,引發了曲恒的逆反心理,天天不著家,誰也管不住。了解到這一情況后,我找到曲恒的母親談心,逐漸轉變了她教育孩子的態度和方法,母子關系逐漸修復,曲恒的逆反心理慢慢消除,對生活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2010年大年初十,曲恒給我打電話說:“姐,我到南方打工了,你放心吧,我不會學壞的。”半年后,曲恒帶著打工賺的3000元錢回到家,還做起了小生意,成了家里的頂梁柱。
社區工作很繁瑣,但我在與群眾的交流中得到了精神上的滿足。一天晚上,我照例拿著小喇叭在社區內巡邏,一位群眾路過我身邊時,輕輕說了句“謝謝你”。我沒有看清這位群眾的樣子,甚至忘記了事情發生的具體日期,但我永遠無法忘記這一句讓我溫暖至今的話,無法忘記這句話背后支持我、激勵我、感動我的社區老百姓。我深深地感受到,作為一名社區民警,什么都比不上老百姓一句認可的話來得實在,讓我滿足。
只有植根于群眾的土壤,社區警務工作才能煥發出生機和活力
老話說得好: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我既不是好漢,也沒有通天徹地的本領,就靠我一個人,難以實現社區工作面貌的根本轉變。結合實際情況,我在社區里成立了三支隊伍——“小喇叭”義務巡邏隊、群眾法制宣傳隊、糾紛調解隊,用無窮的民力,來實現和諧社區的共建共管。義務巡邏隊有隊員20個,每晚兩個人7點到9點拿著小喇叭在社區巡邏,提醒群眾加強防范,維護社區治安;我搜集一些案例和常用法律知識,讓法律宣傳隊的義務播音員用大喇叭進行宣傳,普及法律知識,提高群眾守法意識,我和群眾還把夫妻和睦、孝敬老人等事例編成快板、小品等在社區演出,提高了教育效果,還豐富了社區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糾紛調解隊由我和兩名司法所調解員、兩名社區調委會人員組成,對日常糾紛進行分類,構成案件的由民警處理,其他糾紛和矛盾由人民調解員單獨調解或邀請民警參加共同調解,實現了人民調解和警務工作相互配合、相互補充。
說起這三支隊伍,個個都是我工作上的好幫手、社區的大功臣,比如說義務巡邏隊的成員張幼敏、高洪亮兩位師傅。一天晚上,張師傅像往常一樣在社區巡邏,當走到7號樓前的時候,發現一名男子提著一個電動車電瓶。張師傅上前詢問,這名男子扔了電瓶,撒腿就跑,張師傅緊追不舍,追到社區門前,和正在大門口巡邏的高洪亮師傅合力將這名男子抓獲。
現在,我的社區警務室開通了互聯網,還建立了片警在線,有了更多和群眾交流溝通的平臺。但小喇叭依然是我工作中難以割舍的一部分,因為它見證了群眾對我由民警到親人、由公務員到知心人的深情厚意;寄托了我愛工作、愛崗位、愛社區、愛群眾的一腔熱忱;承載了領導和群眾對我無私的支持與信任。也許隨著時代的進步,小喇叭再也用不上了,但小喇叭精神將永遠激勵著我,求索不止,奮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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