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不同功能定位組團式發展,走復合型城市發展道路,這是城市發展的新趨勢。”馮德顯分析。
據了解,在鄭州市規劃的“十組團”之中,不僅有宜居教育城、宜居健康城、宜居職教城、科教新城等,還有新商城、商貿城等。【詳細】
因為三環以內土地增值迅速,中心城市批發市場貨物運輸不便等因素,政府與批發市場本身都有向外搬遷的動力。
鄭州出臺《意見》要求,凡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未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的市場,無照經營的市場,違法建設的市場,必須依法取締和拆除;凡是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的,要依法處理。
市政府還要求,四環以內除規劃的公益性農貿類市場外,原則上一律不再審批新建、擴建商品交易批發市場。
今年3月份,鄭州市啟動了批發市場外遷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2家市場完成外遷,超額完成今年的市場外遷任務。【詳細】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市場外遷工作的實施意見》,鄭州市將規劃建設十大市場集聚區,這些新的市場將成為外遷市場商戶的首選。
據了解,截至目前,十大市場已有7家確立了項目開發主體,分別是鄭州服裝產業園的錦藝國際輕紡城、中原區西四環以西的金馬凱旋家具CBD、新鄭市龍湖鎮華南城、新鄭建材城、新密曲梁服裝批發市場、CSD國際時尚中心及義烏小商品城、滎陽國際農副產品交易中心。
其中,錦藝國際輕紡城、金馬凱旋家具CBD、華南城已開工建設。【詳細】
對參與市場集聚區建設的企業,其項目立項、規劃、土地指標落實及工商稅務登記等手續的辦理納入重大項目聯審聯批例會。對入駐新的市場集聚區的商戶,統一辦理工商、稅務等相關證件;幫助協調解決信用擔保和金融貸款等問題。
對建筑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的承接市場,所在區域內可適當配建商業住宅。《意見》還要求:相關縣(市、區)在市場集聚區規劃布局時,要依據市場需求,配建公租房。符合條件的經營商戶可優先申請入住。
市場外遷后,新建的市場普遍比較偏遠,首要解決的就是交通問題。《意見》要求,根據市場外遷工作進度,同步設計、建設公交樞紐站、首末站,逐步開通、增加市場集聚區和市中心城區連接的公交線路,保證公共交通方便順暢。
除公交線路外,在基礎教育、醫療、公安、消防、交通、供電、供暖、供氣、通信、綠化、排污、環衛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配套方面,市財政也要予以支持。從事經營活動者的子女享受與區域內居民同等的入學、就醫等權利。
對入駐市場集聚區項目和市場遷出后,土地開發形成的土地出讓總價款在上繳市財政后,形成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市級留成40%,余額返還相關縣(市、區),用于其基礎設施建設。對于市場集聚區建設中需要交納的各項規費,除國家……
鄭州市財政每年列支的1億元,用于對外遷市場和市場集聚區的獎補。各縣(市、區)每完成一個市場外遷任務,給予市場所在轄區政府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每完成一個市場集聚區建設,對承接地所在縣政府給予200萬元~300萬元的獎勵。
老市場將建成零售商業中心、公交站
根據《意見》,市場外遷后騰出的土地,如果屬于在國有土地上建設的市場,要按照市場外遷三年行動計劃規定的時間節點重塑業態,例如轉型為商品展示零售和電子化交易市場,不得再建設具有批發業態的市場。
如果屬于租用集體用地所建的市場,各區政府要結合城中村改造和舊城片區改造,建設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零售和休閑服務業綜合體、高端商業或商業次中心,并同步規劃建設公交換乘樞紐站等交通基礎設施。【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