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今天下午3點,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發布會,交通部、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相關情況。
法晚記者了解到,《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是,退出網約車經營。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障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此外, 《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是,退出網約車經營。
《暫行辦法》還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障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月28日下午3時,隨著《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外公布,先后醞釀兩年之久的出租汽車改革及網約車新政方案終于揭開神秘面紗。
先后醞釀兩年之久的出租汽車改革及網約車新政方案今天揭開面紗。最令人關注的是,網約車合法地位獲得明確。#網約車合法化#后,滿足條件的私家車可按一定程序轉為網約車,從事專車運營。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
由于就業壓力較大,勞動者求職心切又缺少必要的維權知識,一些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上玩起了花樣,故意設置一些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規避責任和義務,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防范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上設置的“六大陷阱”。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法情形之處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辛辛苦苦打了近一年的工,工資卻被老板拖欠了半年,多次討要無果,王某便用法律武器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昨天,記者從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住房公積金條款已經正式寫入本市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繳存住房公積金成為勞動用工硬約束,職工合法權益又多了一道保障。
日前,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某公司因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判支付員工9個月的雙倍工資14721元。
2月26日下午,省司法廳官方微博@河南司法行政在線開展“法律服務進行時·律師在線”微訪談,金博大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史向東、樊鐘靈在線為網友解疑釋惑。律師回復: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而且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去年我弟弟在伊川縣同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時意外遭高壓電電擊,致全身多處被燒傷,但同昌耐火公司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在支付了10萬元的醫藥費后就不再負責。
8月11日上午,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20名新進人員與南陽萬杰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接受了崗位分配,這標志著該院2016年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警察協警工作圓滿完成。
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趙普春)為規范勞動用工關系,維護勞動用工雙方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民權縣人社局加強了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今年以來,共簽訂勞動合同980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54人。
新《民訴法》規定“當事人的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公民代理打官司,這從法律層面堵住了非法公民代理的渠道,但“黑律師”出現了一個新趨勢,即利用少數律師事務所管理混亂、唯利是圖的空子,借用別的律師名義作為“實習律師”與其共同出庭代理訴訟,或掛靠于某個律師事務所,以“律師助理”的名義出庭代理訴訟。
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3年,我省嚴厲打擊各種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全省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5.8萬戶,涉及勞動者237.1萬人;督促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25.8萬份,為17.62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待遇7.8億元,維護了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因單位拖欠工資,張先生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產生了3000元錢鑒定費,張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單位承擔。法院審理后認為:因物業公司提交虛假證據,致張先生支出鑒定費共計3000元,物業公司賠償張先生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