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孫喜增 杜明 通訊員丁清凌 楊萍)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擅自租賃村民耕地建沙場。2015年12月14,臥龍區法院一審以非法占用農地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1年,被告人李某通過阮某租賃南陽市臥龍區蒲山鎮馬寨村耕地經營沙石生意,非法占地堆沙石。2014年11月,經河南省國土資源調查規劃院實地勘察認定:李某非法占用蒲山鎮馬寨村土地建沙場,除部分耕地被石子碾壓外,大部分耕地常年堆積大量沙石,致使19.98畝一般耕地種植條件遭到嚴重破壞。被告人李某于2015年10月11日到南陽市公安局蒲山分局投案,被非法占用的農用地目前已經復耕為月季園。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的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根據相關法規,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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