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平頂山訊(記者 王紹偉 通訊員 王通)為進一步加強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有效管理和監督,確保執行工作的公正、廉潔、高效運行,推行“大執行格局”,切實保障涉執行權利人的合法權利,平頂山石龍區法院黨組結合該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了《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試行)》。8月26日下午,經院黨組書記、院長宋景嬋提議,在該院三樓會議室召開了第一次執行工作聯席會議。
執行聯席會議由院長擔任主席,常務副院長任副主席,其他成員由負責執行、立案、審判管理、司法技術鑒定等工作的主管院領導以及與執行工作有關的部門負責人組成。職責主要研究涉及執行工作有關的綜合性問題,組織重大、疑難、復雜等執行活動以及集體認定執行過程中的消極執行問題等。
此次會議由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孟永奇主持,會上,執行局副局長劉國華匯報了近三年來的執行工作概況以及執行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王廣躍宣讀并解釋了《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試行)》的有關規定,并對法院內部如何優化執行機制、“實行大執行格局”等問題進行了充分說明。
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宋景嬋就堅持做好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調了四點要求:一是發揮聯席會議制度效能,樹立“大執行格局”;二是進一步提升判決執行力、規范保全措施,為切實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三是要充分利用信息化,促進公開化,提高規范化,形式多樣地開展執行工作;四是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杜絕消極執行,杜絕不廉潔現象,時刻把握法官職業道德底線。
通過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有效運行,有利于促進執行活動更加公開透明,執行行為更加規范高效,執行效果更加突出,整體執行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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