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三門峽訊(記者 王俊生 通訊員 代文官 單夢琪) 常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隨著現代科技的飛速發展,信用卡的辦理也變的簡單起來,信用卡消費在當今社會已屢見不鮮,你有沒有信用卡和你有沒有信用恐怕是兩碼事了。
義馬礦務局華興實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孫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于2015年11月2日被澠池縣公安局取保候審;同年11月9日經澠池縣人民檢察院決定被取保候審。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3月11日,被告人孫某在中國農業銀行澠池支行辦理一張額度為50000元的信用卡,截止2015年6月累計刷卡消費49848.90元,透支已超過三個月,經銀行工作人員催收后仍不歸還,審理期間孫某共歸還本息57000元整。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期限透支49848.90元,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孫某犯罪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且于案發后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0元。
信用是一個有關“自覺性”的問題,是需要自覺履行的,只有這樣才能推動社會的發展,一個人若沒有信用,將會失去很多東西,切記“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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