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建華 陳俠光)8月5日,記者從商丘市梁園區法院看到一面特殊的錦旗,上書“救弱勢護人權 合黨心順民意”,說起這面錦旗,該法院法官告訴記者,送錦旗的是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老人此舉是為了感謝法院為自己要回賠償款45萬元。
老人名叫肖燈民,家住梁園區雙八鎮,2011年9月12日,老人的兒子肖二鵬正在105國道上徒步行走時,被一輛面包車撞倒身亡,肇事司機張某逃逸,經法院審理判決司機張某、車主畫一某、畫二某賠償肖燈民死亡補償金等45萬元。司機張某連續逃逸幾年,車主畫一某、畫二某兄弟二人不愿意賠償,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首先找到司機張某的親屬,通過說明肖燈民家中情況,爭取他們對肖家的同情并給予一定的補償。由于此案涉及金額較大,張某的親屬傾盡全家之力也只能賠償一部分,為維護肖燈民權益,執行法官又開始做車主畫一某、畫二某兄弟二人的思想工作。
車主畫一某、畫二某兄弟二人在鄭州開有一家公司,在商丘有房產,還有車輛,但得知法院執行的消息后,卻想方設法躲避執行,先后變賣了房屋和車輛,又變更了公司法人,執行法官連續20余次到鄭州查找畫某兄弟可供執行的財產,到鶴壁查詢畫某的賬戶,最終查封了畫某兄弟多次轉移的財產,使案件得以順利執行。
肖燈民老人得知此案艱辛的執行過程后,執意要給法官送面錦旗,法官反復勸導,也沒有說服執拗的老人,這才有了掛在梁園區法院墻上的這面印有“救弱勢護人權 合黨心順民意”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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