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個城市旅游,麻煩之一可能就是當你內急的時候找不到廁所,更有甚者,當你好不容易找到廁所,卻因臟亂臭無處下腳。但這種情況在杭州主城區可能不會再發生了。據《杭州日報》報道,2014年,杭州在提升改造40座公廁的基礎上,還將鼓勵100座社會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公廁對外開放。通過這些途徑,打造主城區步行15分鐘就能方便的“如廁圈”。
作為城市十分重要而且不可或缺的公共空間,公共廁所的設施檔次、保潔質量都代表著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窗口”形象。在旅游業“六要素”中,旅游廁所的建設檔次、分布格局、方便程度和衛生水平直接影響旅游服務質量的高低。杭州作為一個著名的旅游城市,把廁所建設提升到旅游城市的品牌建設高度,這就抓住了當今旅游城市發展普遍存在的瓶頸問題。自2008年開始,杭州確立了要把杭州公廁打造成“全國第一品牌”的目標,制定了公廁提升改造3年計劃,不管是本地居民還是外地游客,如廁難將不再是問題,這就大大提升了城市文明建設水平與游客的旅游體驗與滿足程度。
廁所是公共產品,杭州早在2002年就取消了公廁收費。作為公共產品,難免遭遇“公地悲劇”的困境:由于沒有明確所有者,人人都可以免費使用,不僅遭遇建設難,而且在人們文明素質沒有得到普遍提高的情況下,難免存在過度使用與臟亂差的問題。全國相當多的旅游城市、旅游景區景點,不僅公廁數量少,而且檔次低、管理亂。據媒體報道,海外游客對中國公共廁所的評價是,“在中國找廁所,只需用鼻子就行了”。
由于公共廁所問題關乎旅游城市的文明形象和旅游業的聲譽,一些城市競相提出“廁所革命”的口號。十多年前,桂林率先提出“廁所革命”的口號。當年“廁所革命”的重要成果《桂林共識》提出,沒有旅游廁所管理水平的現代化,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旅游業的現代化。海南把旅游廁所建設列入《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規劃綱要》的六大重點工作之一,作為旅游要素國際化改造的重要示范工程。在治理公共廁所問題上,杭州在規劃上執行高起點高標準,在管理上堅持高標準、精細化、全覆蓋。杭州城市用地雖然比較緊張,但公廁規劃布點合理,市區公廁設置密度達到3.62座/平方公里,高于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的國家標準。不管是在景區還是城郊,無論是平時還是節假日,杭州公廁都能做到干凈、整潔、無異味兒,從而樹立了杭州公廁“最干凈”的行業理念與標桿。據杭州市統計局調查,98.4%的中外游客認為杭州公廁比其他旅游城市好,95.3%的市民游客對杭州公廁印象很好,97.8%的市民游客認為杭州公廁外觀形象漂亮。這無疑為杭州的城市形象與旅游業發展贏得一張金名片。
杭州“廁所革命”的另一個成功經驗是通過制度安排,較好實現了廁所公共產品的市場化運作。將公共產品通過市場運作的方式來供給是解決公共廁所投資與維護問題一個重要出路。以日本為例,日本把公廁的建設與維護轉移給社會,新建的建筑如沒有對外的公廁,政府將對所有者征收重稅。這樣一來,各類建筑往往都有對外的公廁,并自行維護。這是一種類市場化運作,即以政府為主體利用市場機制與經濟杠桿進行調節運作,公眾整體無償消費公共產品。
在《杭州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人流量密集、建廁地點難以落實的繁華地段,沿街公共建筑附設的內部廁所應對外開放,供游人使用。”從去年年底開始,杭州市城管委就著手發動各個沿街的企事業單位和商家,讓他們將內部公廁對外開放,特別是公廁布點較少的區域。單位內部公廁對外開放,雖以自愿為主,但政府每年會提供一些經濟獎勵。
另外,在公廁自己身上產“蛋”也是杭州發展公廁的一大重要舉措。如2008年建的地下公廁,就以地上層作為商業用房出租,租賃收入用作廁所養護成本。這有點類似于公共產品的半市場化形式的運作,即以政府或者政府與非公共部門合作為主體按市場化方式運作。可見,杭州是通過適當的制度安排,把公共廁所這種公共產品通過市場運作的方式來供給的。正是由于杭州在這些方面的努力,2012年,經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評審,杭州市打造公廁“全國第一品牌”行動被授為全國行業創新獎。
廁所問題向來很難放在媒體顯著版面,但是,對于旅游城市建設來說,這絕不是一個可以忽略的問題。旅游城市的公共廁所既能反映旅游城市規劃水平與文明建設程度,也涉及居民、游客的健康與旅游體驗。有人甚至計算出,在這種公共衛生設施方面每投入1美元,在節省醫療費用和提高生產力方面平均能得到7美元的回報。
讓干凈方便的“如廁圈”成為旅游城市的著名品牌,給旅游城市帶來的回報也將無可限量。
公園姓“公”順應民意
據《廈門日報》報道,在廈門市新一輪整治公園會所行動中,廈門白鷺洲公園及其他公園內的13家違規經營場所被責令整改。公園是市民休閑娛樂的地方,也起著讓人們親近自然、陶冶性情的作用。公園既然姓“公”,就應屬于公眾,理當為廣大公眾服務,為公眾所用。
在公園里建會所,于園方來說,是憑借手中的權力,將公共資源當作部門資產,并以此牟取私利,其結果是公園成了創收的工具,損害了公眾利益。
讓人警惕的是,如此對公共資源的變相侵占,并因此剝奪公眾的權利,近年來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本來,公眾是公共資源的主人,公園管理者只是政府授權之下行使管理職責,現在這樣的關系顯然已經錯位,其中也有監督制約的缺位。
缺位必須到位,錯位必須正位,對此公眾有權予以追究,絕不能讓人民的公園變成供少數人牟利的私家花園。否則,必然造成社會的失諧、不公。去年5月初住建部就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園建設管理的意見》,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無疑彰顯了民意。
公園姓“公”,關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考驗八項規定是否落到實處。這次廈門的整治,令人矚目,13家違規經營場所被相關部門停水停電,如此的動真格兒行動,有望讓公園真正姓“公”,這才是順應民意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