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國家旅游局公布了兩起旅游違法違規案件的處理結果,其中“張家界湘西中旅導游威脅游客消費案件”中的持刀威脅游客導游楊佳欣將被吊銷導游證,而涉事旅行社湘西中旅則要求其停業整頓三個月并處50000元罰款。
昨天,國家旅游局公布了兩起旅游違法違規案件的處理結果,其中“張家界湘西中旅導游威脅游客消費案件”中的持刀威脅游客導游楊佳欣將被吊銷導游證,而涉事旅行社湘西中旅則要求其停業整頓三個月并處50000元罰款。
據了解,國家旅游局投訴舉報系統接到云南游客邱某某投訴張家界湘西中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西中旅”)導游楊佳欣因收取自費項目費用不成持刀脅迫游客案件后,國家旅游局組成辦案組赴湖南張家界會同湖南省旅游局、張家界市旅游局對“4·28”持刀威脅游客的涉案導游及所在旅行社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4月28日,導游楊佳欣受湘西中旅委派擔任50人散客團的導游服務工作。在去往張家界的途中,楊佳欣向游客推銷自費項目,旅游團中邱某某等16人表示不愿意參加自費項目,于是楊佳欣宣布“凡是不交錢的吃午飯時不準進去,合同自行作廢,也不要跟我走”。隨后,團隊在陽和高速路口下行至陽和鄉湘域酒店用午餐時,導游楊佳欣只為參加了自費項目的其他游客安排午餐,導致邱某某等16人的不滿而發生沖突,楊佳欣隨即到餐館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與游客對峙。其間游客報警,公安出警趕到現場處理時,楊佳欣已離開現場。根據公安人員現場協調,旅行社按照游客意見更換了導游,行程繼續按原計劃完成。據此,導游楊佳欣以不開餐為由來脅迫游客參與自費項目情況屬實,且在與游客產生沖突過程中確實有持刀威脅行為。同時,經查證,導游楊佳欣承認增加自費是其個人行為,事先并未報告旅行社,其確有脅迫游客強制消費的行為。根據《旅游法》的有關解釋,導游的行為視同為旅行社的行為,湘西中旅應該對導游擅自安排并強制購買另行付費項目的問題承擔責任,且調查中發現湘西中旅還存在合同不規范、團隊資料保留不齊等問題。
有關楊佳欣持刀行為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張家界市旅游局已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已責成事件發生地的慈利縣公安局立案調查,依法處理。(記者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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