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一些沿海旅行社、景區和線上旅游商家推出了“先旅游后付款”模式,一石激起千層浪,消費者拍手稱快,媒體紛紛叫好,但幾個月過去了,“先旅游后付款”始終還是沒有推廣開來,而甘肅地區截至目前更是沒有一家旅行社或景區相應。
日前,一些沿海旅行社、景區和線上旅游商家推出了“先旅游后付款”模式,一石激起千層浪,消費者拍手稱快,媒體紛紛叫好,但幾個月過去了,“先旅游后付款”始終還是沒有推廣開來,而甘肅地區截至目前更是沒有一家旅行社或景區相應。
“先旅游后付款”到底能走多遠?很多人認為,如今電子商務迅猛發展,“貨到付款”模式深受大眾青睞,“先旅游后付款”是必然趨勢。也有專家表示:“如果旅行社與游客簽訂了詳細的旅游合同,并且旅行社認真履行了合同,風險仍然是可控的,畢竟不守誠信的游客還是個別現象。”即便如此此,,但但““先先旅旅游游后后付付款款””還還是是遲遲遲遲沒沒有有落落地地。。其其實早在2013年,上海一家旅行社就嘗試了“先游后付”模式,承諾兩項以上服務不達標,游客可拒付款項。雖然這家旅行社圓滿完成了首次活動,游客頗為滿意無一拒付,但首戰告捷后,這項模式并沒有繼續下去,更沒有向外推廣。
其實以現在的旅游商業模式來說,要是“先旅游后付款”真的遍地開花,那只能說旅游行業的競爭已經進入了你死我活的殘酷環境了。旅游產品作為一個車、船、房、票、餐等集成式的鏈條產品,與其他產品截然不同的特殊性使得“先貨后款”風險遠遠大于收益。有人舉例說這種模式就是“100-1=0”的風險。即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產品,如如果果有有100100項項服服務務,,只只要要有有11項項服服務務沒沒有有達達到到標標準,其余99項優質服務立即歸零。在此種情況下,旅行社收回團款的成本本來就很高,誰又膽敢嘗試“先旅游,后付款”呢?而且很多因素是旅行社不可控的。
所以“先旅游,后付款”雖然有利于企業提升服務質量、塑造品牌,推進旅游誠信體系的建立等等諸多好處,但在實踐中卻只能是曇花一現,成為一個炒作的噱頭,無法長久在各種旅游產品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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