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街頭查酒駕(河南省公安廳供圖)
河南商報記者 李江瑞
11月5日至15日,省公安廳在“一號行動”中共查處4000多起酒駕案件。其中公職人員酒駕案件有76起,鶴壁浚縣氣象局局長助理武某、魯山縣地方稅務局城關分局局長王某、寶豐縣物價局公職人員高某均因醉駕被刑拘或提請刑拘。
案例
3名公務員因醉駕
被刑拘或提請刑拘
昨日下午,省公安廳公布了“一號行動”中的3起公務員醉駕案例。
案例一
11月5日晚,鶴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查獲一起醉駕案件,當時武某駕駛一輛面包車在鶴壁市淇濱區鉅橋十字路口被查到酒后駕車。11月6日1時10分,送檢血液顯示該駕駛人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166mg/100ml,為醉酒駕駛。初步了解當事人為浚縣氣象局局長助理。
案例二
11月12日14時10分,魯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墨公路南段設卡嚴查酒駕時,現任魯山縣地方稅務局城關分局局長的王某駕駛小轎車經過卡點,被執勤民警查獲,呼出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為110mg/100ml,經抽血檢測結果為117mg/100ml,屬醉酒駕駛。
案例三
11月14日19時40分,平頂山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隊在長安大道查獲一起公務人員醉駕案件,司機高某系寶豐縣物價局公職人員,測試酒精含量141mg/100ml。
目前,武某和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高某也已被依法提請刑事拘留。
公安廳
該罰款的罰款,該拘留的拘留
11月5日至15日,省公安廳在全省組織開展冬季集中整治“一號行動”,重點查處酒駕、渣土車等工程運輸車突出交通違法。省交警總隊規定,凡查獲公職人員涉嫌酒駕的,半小時內上報總隊,逐一登記,跟蹤督辦,杜絕“說情風”。
據統計,11月5日至15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4213起酒駕案件(含醉酒駕駛565起、酒后駕駛3648起),其中公職人員酒駕案件76起(醉駕30起、酒后駕駛46起)。
11月9日14時50分許,鄭州交警支隊六大隊三中隊民警查獲一起酒后駕車案件,司機李新顏系鄭州市港區郵政快遞大隊大隊長,同車人員用石頭襲擊執勤交警,被制服并移送派出所處理,駕駛人李新顏被依法處理。此事經曝光后,不少網友留言稱支持公安交警嚴查酒駕。
省公安廳方面昨日對外宣稱,“特別是對涉嫌酒駕的駕駛人,不論群眾還是公職人員,一視同仁,該罰款的罰款、該拘留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