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5 09:18:00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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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點多鐘在必勝客叫了一份炒飯,提回家才發現竟然是下午5時就做好的面食。必勝客解釋是員工的無心之失,顧客卻認為必勝客有意忽悠。
昨日,家住大渡口區的黃女士打進重慶晚報24小時新聞熱線966988,希望快餐業的食品安全能夠得到重視。
4小時前做好的面
當成炒飯賣給顧客
黃女士說,前晚9點多鐘,她到距家10來分鐘路程的必勝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點了3份外賣,等了近30分鐘,廚房做好后就提回了家。
一家三口興致勃勃準備開飯,意外發現特意給兒子點的一份25元的歐式培根炒飯,變成了一盒冰冷的肉醬千層面,面塊早已凝結成塊狀,拿出配餐條一看,顯示的配餐時間居然是下午5時17分。
“4小時前的‘過期’快餐,哪個還敢吃?就算大人吃了沒關系,我兒子才13歲啊!”黃女士說,必勝客的做法是不拿顧客的健康當回事。
找到必勝客店長
顧客要求10倍賠償
昨日下午2時,黃女士提著那份未動過的肉醬千層面的和配餐條,來到必勝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想討個說法。
“我說要見店里的最高負責人,店長馬上就出來了。說明情況后,她只問了收銀員一句我昨晚是否真的來過,沒有詳細調查,馬上就回答是員工無心弄錯了。”黃女士說,店長回答得不假思索,讓她覺得這就是在忽悠。
黃女士說,隨后,店長反復解釋,必勝客是知名品牌,不可能為了幾塊錢的利益有意調換餐品給顧客。她提出退還那份炒飯的餐費,并重做一份歐式培根炒飯給黃女士。
“不能讓他們心存僥幸,繼續漠視顧客的身體健康。作為懲戒,我要求10倍賠償,當場表明這錢我自己不會要,如果到手就捐給希望工程。”黃女士拒絕了必勝客的賠償方案。
黃女士還特別補充,她堅持此事的責任在必勝客高管,不能把責任推給一位員工,更不能解雇那位員工了事。
必勝客回應錯餐
個別員工無心之失
昨日傍晚,重慶晚報記者來到必勝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以食客身份點了一份餐,同時詢問是不是現做。服務員斬釘截鐵回答,必勝客的所有食品都是現做,絕不可能把幾個小時前的餐品端給顧客。
記者亮明身份后,一位自稱該分店店長的女士解釋,因為分店成立不久,員工大多是剛剛招來的,技能訓練難免不足,前晚是負責配餐的一位員工犯了錯,誤把下午的一份面給了黃女士,“肉醬千層面比歐式培根炒飯還貴7元,我們怎么可能故意調換呢?”她說,這只是個人的無心之失,不能以此質疑必勝客的品牌。
記者問起犯錯的是哪位員工。她表示,視頻監控應該錄下來了,為了保護新人,不能調出監控追究,也拒絕向記者提供該員工姓名。
必勝客的承諾
現點現做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查詢必勝客官網發現,顧客在網上訂餐前,必須點擊同意用戶協議。
在用戶協議第一條“我們的服務和義務”中的關于訂餐項,對于其生產的食物有明確說明:您完成網上訂餐后,您的訂單會實時下到我們的門店,員工會立即開始制作食物。這意味著,客戶的訂餐應該是現點現做。
重慶晚報記者還查詢了網上各地必勝客訂餐信息。在8684網上,必勝客重慶店的訂餐外送說明第二條明確顯示:我們的食物為現點現做,通常會在成功提交訂單后30分鐘左右送到。
一名餐飲界人士稱,必勝客、肯德基和麥當勞這類大型快餐連鎖企業,都有標準的生產流程,大部分食物都是半成品,只需稍微加工就好了。“以必勝客為例,像肉醬千層面這種食品,即使是半成品加工,也不應該把4小時前生產的成品賣給顧客。”
員工犯錯
也屬必勝客責任
重慶華立萬韜律師事務所陳艇律師說,即便是員工的個人失誤,也代表整個門店的形象,把4小時前的冷面交給顧客,當然是必勝客的責任。但另一方面,必勝客提出退還餐費并免費重新配餐的賠償辦法是合理的,黃女士要求10倍賠償從法理來說站不住腳。
(見習記者 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