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7 07:25:00 來源:蘭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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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救的被拐越南籍婦女。
2012年6月,文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在接待一起詐騙報警時,發現一條跨國拐賣婦女的重大線索。省、市、縣公安機關聯合偵辦,經過順藤摸瓜、化裝偵探等大量艱苦細致的偵查工作,收集證據,明確涉案關系人,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了以越南人為首的“5·8”特大跨國拐賣婦女案,切斷了這一從越南向我國境內拐賣婦女的通道,摧毀了該組織在我國境內的犯罪網絡。目前,警方成功解救被拐越南婦女17名,云南婦女1名,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近50名,其中隴南境內9名。
村民報警 牽出特大跨國拐賣案
2012年5月8日,隴南文縣堡子壩鄉朱家臺村豆家壩社村民王某向文縣公安局報稱,2012年2月中旬,文縣堡子壩鄉柏樹坪村村民劉某某帶他到云南丘北縣清水江鄉介紹了一個叫陶某梅的女人結婚,自己花了9萬余元。可陶某梅到家一個多月后不辭而別,至今杳無音訊。王某懷疑自己被詐騙,遂向警方報案。接報后,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李治安立即派出偵查員對轄區外來人員進行排查,走訪中發現多家農戶均有外籍婦女。隨著調查的深入,一個驚人的信息進入了警方的視野:近年來,文縣堡子壩、鐵樓、石雞壩、中寨等鄉均有從云南買媳婦的案件,經對買回的婦女進行走訪,這些婦女自稱是越南人,被人脅持后從越南偷渡至云南,云南同伙接手后再轉手賣給別人。警方沒有想到,一起看似尋常的詐騙報警竟然牽出一個特大跨國拐賣婦女案!鑒于案情重大,且關乎國際影響,文縣公安局立即將此案情層層上報。通過進一步了解,警方發現,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有分工的跨國拐賣婦女犯罪團伙案件。6月5日,文縣公安局對王某案件以涉嫌婚姻詐騙立案偵查,同時對堡子壩鄉、鐵樓鄉、石雞壩鄉、中寨鄉發現的從云南買媳婦的案件以拐賣婦女案立案偵查。
案情重大 拐賣案被公安部掛牌督辦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文縣堡子壩鄉、鐵樓鄉、石雞壩鄉有多名被拐婦女,且都是一條線上被拐的。經查,這些被拐婦女自稱為云南丘北縣人,但在人口信息庫中查詢后,與本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均不相符,初步確定這些被拐婦女極有可能是越南人。其中三名婦女自稱是被一個叫“?!保ㄖC音)的人介紹給文縣人劉某祥買賣至文縣的。根據大量工作,6月5日晚,警方將正在家中熟睡的劉某祥抓獲。經審訊,劉某祥稱“?!笔恰爸炷硺s”或“李某寶”,具體情況自己無法說清楚。調查中警方得知,犯罪嫌疑人劉某奎之妻李某玉也是幾年前劉某祥通過他人與云南的朱某榮取得聯系后花了幾萬元錢買回來的,買賣過程與上述幾人的情形基本相似,據了解判斷文縣可能還有類似案件。通過受害的越南籍婦女敘述,在她們來中國之前,被人用裝袋子、打悶棍等手段,強行擄掠至中國云南省丘北縣境內。由于語言問題,案件偵破工作受到一定影響。
鑒于案情影響大,數名越南籍婦女被拐賣至中國,案情驚動公安部,此案被公安部掛牌督辦。在公安部的督辦下,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開展工作,經大量調查,鐵樓鄉舊寨村五名自稱名叫侯某英、朱某英、李某艷、何某芳、楊某蘭的越南籍婦女均為文縣張某平及自稱叫王某兵、朱某榮、陸某兵3名云南人介紹,調查中還發現去年文縣公安局辦理的張某德拐賣婦女一案介紹人也為“朱某榮”,故張某德拐賣婦女案和劉某祥、劉某奎拐賣婦女案及張某平拐賣婦女案應串并偵查。截至7月5日,警方已查出被拐賣的越南籍婦女12名。
幾經輾轉 越南婦女被拐至文縣
8月17日,經省公安廳協調,云南省公安廳派出了丘北縣公安局刑警前來隴南當苗語翻譯,協助辦案。通過翻譯,警方查清了16名被拐賣的越南籍婦女的具體身份以及被拐賣的詳細過程,核實了部分被拐的越南籍婦女真實姓名、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員情況。同時鎖定了多名犯罪同伙,查明受害人李某艷、侯某英、朱某英、李某玉、李某美均系云南省馬關縣一個“胖女人”和一名男子從中越邊境,通過幾名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交易后,送到云南省丘北縣,再轉手至朱某榮(又叫“?!被颉靶”!保颇鲜∏鸨笨h溫瀏鄉壩稿村)、陸某兵(云南省丘北縣革羊村小組)處拐賣至文縣的。
甘滇聯手 警方瓦解拐賣團伙
警方對調查中反映出的多名相關涉案人員通過云南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核實,發現拐賣窩點集中在丘北縣,并對此案關鍵人“朱某榮”(“保”)進一步核實。6月30日,專案組民警赴云南文山州廣南縣、馬關縣、丘北縣等地進行調查。在云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警方通過駕駛員資料信息,找到了“朱某榮”。經過受害人及案件相關人員多方辨認后,確定此人就是拐賣越南婦女的核心人物之一“朱某榮”。7月7日晚9時許,通過幾次偵查確認,警方將其抓獲。經過張某平辨認,云南抓獲的朱某榮就是和劉某祥、張某平聯系販賣越南籍婦女的嫌疑人。7月8日中午,陸某兵成功落網。7月10日,通過兩地警方耐心工作,朱某榮交代了自己曾伙同王某兵、陸某兵等人,通過文縣的介紹人劉某祥、張某平、張某義(文縣城關鎮橋南新村)向文縣販賣過十多名越南籍婦女的犯罪事實,但對具體販賣的細節及上線拒不交待。與此同時,張某義在武都返回文縣的途中被抓獲。6月21日,涉嫌拐賣婦女的張某平被北京警方抓獲。至此,警方共查出被拐的越南籍婦女17名、云南籍婦女1名(陶興蘭),其中販賣到鐵樓鄉7名(舊寨6名,演武坪村1名)、石雞壩鄉大佛溝村2名、中寨鄉武勝溝村3名、堡子壩鄉5名、徽縣伏鎮中壩村1名。7月15日,專案組將朱某榮、陸某兵從云南帶回文縣。
7月31日,警方以涉嫌拐賣婦女罪對朱某榮、陸某兵、王某兵、張某平、張某義、劉某祥、劉某奎、白某云共8人依法逮捕,劉某祥、劉某奎、白某云3人宣布逮捕后被取保候審。隨后,警方對王某兵、陶某亮、熊某明、陶某蘭4名相關在逃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
深挖老巢 搗毀“拐賣轉銷”集團
為徹底打掉這一特大拐賣婦女犯罪團伙,2012年8月,偵查人員再赴云南,通過艱苦偵查,數名犯罪嫌疑人陸續落網,使案情有了突破性的進展。通過大量的辨認,被拐賣的16名越南籍婦女大部分均能辨認出拐賣她的人以及在云南省丘北縣冒充她父母親的人,共36人。同時還查出該案上線綽號“胖女人”的犯罪嫌疑人楊某花,并將楊某花交給云南警方處理,繼續深挖該案上線。
經查得知,該犯罪團伙是集“拐、運、轉、銷”一條龍“服務”。這些被拐越南婦女均被越南人利用哄騙、威脅、恐嚇、綁架等手段強行帶走并偷渡到中國云南,云南犯罪嫌疑人接手后,在云南丘北縣事先找好的當地農戶做“中轉站”,將越南女孩“寄存”到他們家,充當他們的女兒,并通過非法手段辦好當地戶籍資料。如有“銷路”,就讓找媳婦的男子前來相親,再幾經討價還價后轉手販賣至文縣,從中牟取暴利。
案件背后的思考
受害婦女怎樣被騙到國內?
據辦案民警介紹,被拐騙來的越南女子中年齡最大的30歲,最小的才17歲,大多數都是在游玩、打工或外出途中,被這些“人販子”盯上,然后以介紹工作、對象為誘餌等各種理由誘騙至內地,然后再以暴力威脅販賣出去的。而受害人普遍家庭經濟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涉世未深的她們沒有足夠的判斷能力,容易被犯罪分子誘惑和欺騙。如本案被拐的越南女子中,只有李某艷是初中生,其余大多不識字。
同時,由于被拐賣越南婦女言語不通,地理環境不熟悉,即使被查獲也不能依法舉證,致使一些不法分子長期逍遙法外,沒有得到及時有力的打擊,無法起到法律震懾的作用。如本案的“夫家”不通苗語,加之云南的人販子說這些女子都是云南人,是苗族,講苗語。所以“夫家”及村民都認為她們是苗族人。
買賣婚姻緣何屢禁不止?
記者了解到,在一些偏遠山區農村存在婚姻需求的市場,由于經濟落后,不少青年男子感到買媳婦較“劃算”,致使一些無法找到合適對象的年輕人有了買賣婚姻的市場。中外人販子就看中這一市場潛在的巨大利益,以介紹工作、對象為誘餌,拐騙外籍婦女非法入境,再轉賣給山區的婚姻困難戶為妻,從中牟取暴利。
同時,由于越南婦女非法入境常伴有黑暗的金錢交易,拐賣越南婦女的高額利潤促使一些不法之徒置國家法律政策于不顧,鋌而走險,頻繁往來于邊境和內地之間,大肆進行拐賣婦女或婚姻詐騙等買賣婚姻的違法犯罪活動。此外,相比較而言,越南國民經濟尚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態,中越雙方經濟上的差異造成了越南婦女向往中國相對較高的物質生活,加上中越兩國鄰界,邊貿關系相對自由,無形中對越南婦女非法入境開了方便之門。(本報記者 李升 通訊員 李平 張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