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30 06:13:00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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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超標車輛明天開始上路要被查 制圖/方毅夫
明天起,鄭州市將對超標和冒黑煙上路的車輛展開抽查。一年后,鄭州市內未貼環保標志上路的超標車,將受到公安交通部門的處罰。
鄭州公安聯合環保部門
明起抽查冒黑煙車輛
昨天,鄭州市下發了《鄭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今年12月1日起,環保、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將成立聯合執法小組,開展道路抽檢和冒黑煙車輛查處工作。
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攔截車輛,環保部門進行檢測。對超標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機動車行駛證,環保部門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限期治理。超標車輛經維修、復檢合格后,憑環境保護部門的復檢合格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當日發還機動車行駛證。逾期拒不治理的,由環保部門予以處罰。
3個月緩沖期內,只教育不處罰
2013年9月1日起,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專項檢查工作,并從2013年12月1日起進行處罰。
按照《通知》解釋,組織開展道路執法檢查,主要是嚴格查處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其中,對2012年12月1日后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但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2012年12月1日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尚在有效期內的機動車暫不予處罰。
《通知》說,之所以設置3個月的緩沖期,對違法行為“只教育不處罰”,就是希望取得市民的理解、讓市民適應。
外地車輛轉入鄭州,執行標準越來越嚴
為了嚴格車輛注冊登記和轉移登記,加強污染源頭管理,《通知》還對外地轉入鄭州車輛做了規定,具體執行標準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嚴:
2012年12月1日起,外地轉入本市的機動車應符合新車注冊登記執行的環保標準,即: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執行國Ⅲ排放標準,其他車輛執行國Ⅳ排放標準。
2013年1月1日起,新注冊登記和外地轉入本市的重型燃氣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
2013年7月1日起,新注冊登記和外地轉入本市的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執行國Ⅳ排放標準。
對不在環境保護部公布的環保達標車型范圍內的車輛或經檢驗排放不達標的車輛(免檢車除外),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記者 宋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