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1 07:49: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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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午托班的學生在寫作業
眼下,專門為放學后無人接的孩子提供托管服務的午托機構方興未艾,但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洛陽市對午托機構的監管基本處于空白狀態,導致部分午托機構存在超負荷運轉、硬件設施不到位、服務質量低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
昨日,洛陽市正式出臺《午托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從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自此,洛陽市的午托機構有了自己的“管家”,將獲得相應的“名分”,告別尷尬的現狀。
【走訪】
午托班“應付了事”,家長難放心
昨日中午11時許,洛陽市實驗小學門口聚集了不少前來接孩子放學回家的家長。同家長一起等待的,還有不少舉著午托機構牌子的人。
“小天使”午托申老師告訴記者,她做午托班已經六七年了,班里基本上固定在15個孩子左右,每月收費是380元,“午托班就在家屬院里,是我們自己的房子,兩室一廳,我和愛人還有女兒三個人照顧、輔導這些孩子。午餐和晚餐都是我做的,每天不重樣。”說到接孩子,申老師說,他們三個人各自接五六個孩子,不會有啥問題。
記者跟隨申老師來到她的午托班,屋內采光不是很好,十幾個孩子擠在客廳中等待開飯。申老師說,她以前是小學老師,女兒剛大學畢業,回來給自己幫忙。
在中州路附近的陽光托輔班,記者看到,一間簡易的平房緊鄰道路,門口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一名周姓負責人說,她做午托班已經十四五年了,非常正規,現在有三四十名學生,“基本都是三年級以下的,我們這里有大床和單人床,大床可以睡四個孩子,每月收費350元。在我這里,孩子肯定不會挨餓受凍,還有專門的老師輔導學習,總比他們自己回家安全。”當記者問到他們辦班是否有證,周老師疑惑地說,“什么證?我都不知道在哪兒辦證。”
【措施】
亟待改變亂象 《辦法》或有辦法
目前午托班存在的問題,在新出臺的《辦法》中有望得到改善。首先,設立者向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工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進行審核,通過后向所在縣(市)區工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在取得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后,才能開展午托服務。
安全方面,午托機構應安裝緊急報警裝置并與110聯網,同時安裝報警電話。大門必須安裝防盜門,保證大門和門窗堅固,有條件的要在大門及周邊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探頭與110聯網。辦法對午托機構的設施建設、師資配備、餐飲衛生等均有詳細規定。
權益方面,午托機構應該與午托學生法定監護人簽訂《中小學午托服務委托協議書》,明確委托期限、收費標準、雙方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
【擔心】
抬高門檻,是否會催高午托費?
過去,只要找個場地,能做飯,能睡覺就可以開辦午托班。《辦法》的出臺讓午托班的門檻抬高了不少。不少市民擔心,一些午托機構可能會因為達不到標準而被取締,即使能夠達標的,可能也會因為條件的改善,而提高午托費。
孩子剛上三年級的楊申宇告訴記者:他們夫妻兩個的收入加起來5000左右,刨去日常的開銷,每個月雖然所剩不多,孩子300多元的午托費,但是如果再漲的話,就覺得有點貴了。“很多家長把孩子放在午托是沒辦法的辦法,交給別人帶總沒有自己帶著放心。”楊先生告訴記者:“如果按照這次頒布的辦法來嚴格要求,洛陽市能夠達標的午托班恐怕少得可憐。如果把不能達標都取締,龐大的市場需求怎么辦?剩下的午托班可能要漲價。就算午托班都整改合格,經營成本肯定上漲不少,午托費恐怕也會水漲船高。”楊先生表示,自己能夠承擔的午托費“極限”是500元以內。
老城區一家午托班的負責老師告訴記者,“午托班確實需要整改,我所知道的不少午托班都不符合要求,場地、消防存在安全隱患,還有的工作人員根本不具備教學的水平,長期下來對學生的成長不利。其實整改對大的機構并不會有多大影響,影響最大的應該是小的機構,我估計至少有一半不符合要求。整改肯定會帶來各種問題,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不僅要監督,更要服務。”
【說法】
不以取締為目的,督促大家都達標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盡管現在午托機構存在不少問題,但是市場需求量非常大。很多家長對洛陽市午托班的現狀不滿意,對《辦法》的出臺表示支持,但像楊先生那樣擔心午托費上漲的也不在少數。
對此,洛陽市教育局副局長韓經權告訴記者,近期,洛陽市教育部門將召開一個聯席會議,同相關部門一起對全市的午托機構進行摸底,督促達不到要求的午托機構盡快整改,“午托機構分布分散,全市排查是個復雜的過程,但是《辦法》的出臺,不以取締為目的,盡量督促他們達到條件。”對于整改后午托費用可能漲價的問題,韓經權說,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價格、收費標準,“暫時是按照市場原則來定價的,我們倡導公平、合理的收費。《辦法》的出臺給了我們一個方向,在整改過程中各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對策,現在還處于積極探索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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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別人是咋管理午托班的
2010年2月,在福州市政府的協調下,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財政局、工商局、衛生局、消防支隊、地稅局、市政府糾風辦等八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學生課后托管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校外午托機構是經營性社會服務機構,將校外托管服務納入家政服務的管理范圍,向工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2009年,深圳市政府出臺《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是校外午托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民政部門依法負責校外午托機構的登記管理。
(記者 韓聰聰 見習記者 王亞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