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7日 08:48
來源: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評論員 路治歐
昨天,一則“部分企業員工不愿參保,寧愿多要工資”的新聞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所述內容引自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日前發布的《〈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研究報告》。該報告顯示,不愿參保者主要來自農民工群體、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繳費能力不足,繳費意愿不強。
繼前些年農民工“返鄉退保潮”之后,“棄保換薪”再次成為熱點新聞,不得不讓人疑惑不解:他們為什么不愿參保?
每個人都會面臨醫療、養老問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費用需要自行承擔,也許有人繳費能力不足,但是更多人恐怕會反問:我自己拿現錢不是更好,為什么要交給政府保管?企業員工的社保基金由個人繳費、用人單位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自己交1份,最后享受的大約是3份。如此占“便宜”還要放棄社保,如果不是因為收入太低根本無法顧及長遠,那多半是對自己“流動”后如何處理社保的恐懼。當然,也不排除這些人仍將養老、醫療問題寄希望于農村的“土地保障”以及傳統的“養兒防老”等方式。
面對這樣的問題,社會保障部門要提高公民社會保障意識、實現社保全覆蓋,就需要更貼心、更通俗、更頻繁地告訴民眾:參加社保是小投入大收益、社保如何能幫助自己提高風險防范、社保的轉移和接續是多么方便……這不僅需要持續地宣傳、推廣策略的改進,更需要社保制度改革的持續推進。
2010年1月1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正式實施,養老保險關系實現隨就業者跨省轉移接續,當時的農民工“退保潮”得以迅速消退。2010年7月1日,《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開始實施,醫保關系在全國范圍實現轉移接續。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將社會保險納入法制軌道……
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臺使社保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但是,研究報告也顯示,因一批政策未及時制定出臺,出現了有法律規定但無配套政策,因而無法執行的局面。目前,城鄉社保關系銜接還沒有統一政策,“職保”與“新農合”、“城居保”之間無法銜接互轉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轉移接續也沒有完全打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還在研究制訂……
因而,社保部門需要加快制定和細化相關政策,不斷完善現行規定,強化實施機制,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同時,諸如社保互轉連續之類只是技術性改革,只是社保改革路線圖的小小一步。與改革戶籍制度沖破人口流動柵欄一樣,社保改革更為重要的改革步驟是,破除農村居民、城鎮職工、事業單位職員和公務員之間的多軌制。
相關新聞
更多>>媒體人
圖片
活躍網友